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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成考网> 成考试题题库列表页> 论述效力待定行为与无效行为、可撤销行为的区别。

2025年专升本民法模拟试卷五

卷面总分:150分     试卷年份:2025    是否有答案:    作答时间: 150分钟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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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述效力待定行为与无效行为、可撤销行为的区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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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,一方抚养子女,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生活费和教育费的()

  • A、一部
  • B、全部
  • C、大部分
  • D、一部或全部

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,债权人以自己名义向次债务人行使的请求其履行债务的权利是()

  • A、代理权
  • B、撤销权
  • C、代位继承权
  • D、代位权

合同法规定的撒销权行使的期间为1年,该期间开始的时间是()

  • A、行为开始之日
  • B、行为开始之次日
  • C、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次日
  • D、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撒销事由之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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